2008年8月28日星期四

幸福是什么

幸福是什么,是简单的快乐。
和妈妈吃一顿晚饭,然后顺便逛趟街,接着买了件打折的衣服。这就是我的幸福。没有过多的索求,没有太多的奢望。
对于妈妈来说,衣服的价格并不重要,重要的在于她心爱的女儿独立了,对于女儿来说,打折的衣服并不寒酸,重要的在于妈妈满足的笑容。
索求过多反而得不到快乐,没有快乐如何幸福。奢望永远是人不满足的心理在作怪,所以抛弃奢望,拾起被你丢掉许久的简单吧。

读《论真理》有感

所谓真理乃为何物?
“何为真理?彼拉多曾戏问,且问后不等回答。”
培根认为,真理乃日光,却不及假面舞会中的烛光来得优雅高贵;真理乃珍珠,却不如钻石或红玉显得辉煌。但他仍奉劝众人,要认识真理并与之相依相随,要相信真理并享受真理的乐趣。并且引用了古罗马诗人及哲学家卢克莱修的诗:“登高而濒水伫观舟楫颠簸于海上,不亦快哉;踞城堡而倚窗凭眺两军酣战于脚下,不亦快哉;然断无任何快事堪比凌真理之绝顶,一览深谷间的谬误与彷徨、迷雾与风暴。”
最后,他说,撒谎的人并不畏惧上帝,而畏惧世人。因谎言直面上帝而躲避世人。
故,培根并未定义真理之内容。用道家的话语讲,“道可道,非常道。”
其实,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会遇到有多大原则和能影响到世界进程的真理。(哇噻,这太大了吧。)无非都乃小小不原之事。但以小见大,一粒沙里见世界。小事反应出一人之本质。
近日之工作常与文学读音打交道。前日,遇一字,某曰此字为A。客户曰B。某曰A。客户之助理此时站出,大笑(且为皮笑肉不笑之冷嘲热讽之笑)道(此人一向如此,为领导之命马首是瞻。):“哈哈, 此字怎么能读A呢,哈哈,我从未听说此字读A。”某闻此言,未在多语,只谈谈说了句:“要不查下字典吧。”客户点了点头。助理对某讲,“偶来查吧。”某用心狠狠的瞪了他一眼(此人实在可恶,可恶之处不仅是其的无知。)未言,低头翻起字典,翻至那字页,指与其看。其哑口无言。
某乃一淑女,且曾闻,“让糊涂的人继续糊涂去吧。”但其一,此事关系工作之谬误,其二,此人着实可误,必还之以颜色。
其实,无知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的无知。中国字本身就博大精深,读错一音本无可厚非,但此君乃指鹿为马之人。将领导之言奉为天下至高至善之真理。
真理在少数人之手中。此话意为敢承认真理为正确之道理之人为少数。多数人知道却不敢承认。而向此人连真理为何物都不知道,却敢招摇过市,不是可恶,而为可笑。绝大多数之人,不敢承认真理还有一因――不愿得罪领导,因为和领导唱反调 的结果是到年终时,奖金由一辆小轿车变为了助力车。其落差之大,使人心不古。
拍马屁为生存之道,此君可算深谙此“理”。但几日下来,发现此君之马屁均未拍在点上,每拍之时,必影响工作内容之正确。可笑,可笑。怀有善心之人着实为其担心前途命运。
写到此处,不觉偏离正题。变成某之发泄文。既以至此,在说一言。昨日,某指出其文章用词之错误,此君继续大笑道,“难道你不知道‘*******’这句词吗?”某用心翻白眼且用心曰:“哼,这次奶奶我就让你错到底了,反正最后受批评的人是You。”淑女之不厚道言行了然于上。

读《论死亡》有感

培根赞同某位先贤所说的:“伴随死亡而来的比死亡更可怕”。他认为成人畏惧死亡犹如儿童怕进黑暗;儿童对黑暗的天然惧怕因妄言传闻而增长,成人对死亡之恐惧亦复如此。他还说:思及长年累月劳于一事之单调,欲撒手弃世的不啻勇者和悲者,尚有厌腻了无聊的人。最后他认为,于坚定执著且一心向善的有才有智之士,死亡之痛苦的确可以避免;但尤其是要相信,最美的圣歌乃一个人实现其高尚目标和期望之后所唱的那首,“主啊,现在请让你的仆人安然离世”。死亡尚可开启名望之门并消除妒忌之心,因“生前遭人妒忌者死后会受人爱戴”。
不错, 我害怕什么?死亡本身并不让我感到可怕,但想起死前之种种痛苦,让人不寒而立。另外,亲人之悲伤让我更觉难过。再次,我一向认为人生命之质量为重中之重,躺在床上依靠器械及他人之帮助尚可存活之人,非我存活之理由。所以我更愿自己以突发之事件而致即刻死亡。
厌世,我从未有此想法。即使每年每月每日做同一工作。其实,人生在世,每一日都在重复上一日之生活,若厌世则因此死亡之人多如牛毛。反之,我还每天乐此不疲。本人生性乐观,每日能从同样的工作中寻找到不同乐趣,此乃一大本事也。
另外,对于“生前遭人妒忌者死后会受人爱戴”之语是否确切属实,本人不得知晓,也未想成为此类之人。并想,如此人必圣贤也。吾非圣贤,但也可坦然面对死亡。且日常做事问心无愧。(果真?)细想来,也许不尽然。(曾和父母吵架,惹他们伤心,也曾撒过小谎,考试时打过或帮别人打过小抄。)但敢直颜面对上帝。也希望最终我可“安危离世”。

读《论复仇》有感

培根引用所罗门名言:“宽恕他人之过失乃宽恕者之荣耀”,颇像中国的“以德抱怨”。另外,他还引用了约伯的论调,“我们怎能只喜欢上帝而抱怨上帝降祸呢”。这更像是对人生际遇的探讨。
在人这一生中,我们总会有朋友,有敌人,或曾经的朋友变为敌人。我想第三种情况可能是我们大多数人最想复仇的。但也正是这种情况才有了“我们怎能只喜欢上帝而抱怨上帝降祸呢”,这个论断。被朋友背叛伤心是最初之感受,但紧接而来的就是要复仇。记得还是小时候,有一个玩得很好的朋友不知是什么原因,突然不玩了。后来,我们在上小学时还是一个学校的朋友也再也没说过话,即使是毕业了再见面也只是笑笑而已。但据家长们的回忆,其实二家大人之间也还是闹过些不愉快的。所以所有关于感情的事应该是成人们看得比较严重。对于儿童来说,也许是因为记忆力的问题,很快就会将其忘掉。而成人们对于感情看得更为重要,所以才会有复仇的概念。也正是如此,佛叫我们学会忘记,学会放下。当你真正忘记和放下时,仇恨也远离了你。
但本人认为过失也分有心与无心之过。有些人无事挑事。无事挑事之人,也分二种,一种人是你若不理会,他便自觉无趣的走人,另一种是得寸进尺,对于此种人本人是定要还以颜色的,并绝不手软。我的言语是“气死为止”。不知上帝会不会原谅这种不厚道的行为。但就现代社会而言,这种人欺软怕硬。我还是本着要“教育”的原则“教训”一下的。
当然对于无心之过失,便不必如此。“以德报怨”毕竟是高人之为吗!

好像到秋天了。秋天是我喜欢的季节,夏季的炎热让人浮躁,春天太绚烂,冬天有些苍白,秋天的是寂静的季节。寂静中你能听到来自心灵的声音。秋天又是个多彩的季节,虽然只是从绿到黄的变化,但这其中有多少色阶的变化。简单并不代表单纯。当你在秋季走在银杏树下时,当你在秋季看落叶时,一切都很简单,但一切又不是那么单纯。